清镇市教育局主要职责
清镇市教育局的主要职责包括:
一、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,制定并监督全市教育发展规划,确保其有效实施。
二、全面管理基础教育、职业教育、成人教育等各类教育,协调各乡镇及相关部门,进行教育督导和评估,负责学校教学行政管理和社会力量办学指导。
三、推动教育综合改革,调整教育体制和办学模式,优化教育内外关系,支持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。
四、聚焦农村和民族地区,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,致力于教育公平,实施素质教育,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,加强德育工作。
五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,以就业为导向,提升职业学校教学质量,创新职业教育体制,增强职业教育活力。
六、负责教育经费、投入和国有资产的管理,监督财务和审计,管理教育援助和扶贫助学项目。
七、规划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师资格管理,制定并实施教师培养和继续教育计划。
八、指导学校德育、体育、艺术、卫生和国防教育工作,以及对外交流活动。
九、负责教育信息统计、分析和发布,规范民办教育发展,促进其健康有序进行。
十、参与学校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,处理校园突发事件,协助完成市政府和上级部门的其他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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